壹、執法如山 [ zhí fǎ rú shān ]
解釋:執行法律象山壹樣不可動搖。
出自:清·李綠園《歧路燈》:“本道言出如箭;執法如山;三尺法不能為不肖者宥也。”
譯文:本道言出如箭;執法堆積如山;三尺法不能為不肖的人寬恕的
二、法成令修 [ fǎ chéng lìng xiū ]
解釋:指有法律為依據,行政命令也恰當。
出自:唐·韓愈《曹成王碑》:“法成令修,治出張施。”
譯文:法律要成為命令時常修正,研究好才能張貼實施。
三、法出多門 [ fǎ chū duō mén ]
解釋:門:門徑。指各部門各自為政,自立法制,使法令不能統壹,無從執行。
出自:北宋·歐陽修《新唐書·劉賁傳》:“或正刑於外則破律於中,法出多門,人無所措。”
譯文:有人正刑在外就破律在中,方法從多家,人無所措
四、法外施仁 [ fǎ wài shī rén ]
解釋:舊時指寬大處理罪犯。
出自:清·文康《兒女英雄傳》第十三回:“當朝的聖人最惱的貪官汙吏,也還算法外施仁,止於把他革職,發往軍臺效力。”
五、法外施恩 [ fǎ wài shī ēn ]
解釋:施:施行,給予。超越法律而給予恩惠。指寬大處理,免施刑罰。
出自:清·梁章鉅《歸田瑣記·鰲拜》:“仍照皇祖所降諭旨,給予壹等男爵,世襲罔替,已足以示國家法外施恩,舊勛之意矣。”
譯文:仍照皇祖所降諭旨,給我壹等男爵,世襲罔替,已經足以顯示國家法外施恩惠,舊勛的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