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原指還沒有用刑;就自己招供了。現比喻無意中透露了自己的過失或心計。
[語出] 明·馮夢龍《警世通言》第十三卷:“押司和押司娘不打自招。”
[正音] 招;不能讀作“zhǎo”。
[辨形] 招;不能寫作“昭”。
[近義] 欲蓋彌彰 圖窮匕見 供認不諱
[反義] 屈打成招 居心叵測
[用法] 用作貶義。比喻不自覺暴露了自己的過失或意圖。壹般作謂語。
[結構] 復句式。
[例句]
①妳的這些辯護;實際上反成了~。
②日軍的殘暴行為;在他們的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