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字本義:動詞,將收成的谷物搬運回家。
2、“錢”字出現較晚,篆文寫法是“金”(銅幣)+“戔”(“踐”的省略,表示殘殺、爭奪),
造字本義:引發爭奪撕殺、代表財富的銅幣。
3、福,甲骨文由“示”(祭祀)+“又”(手,表示巫師的動作)+“酉”(酒壇),表示巫師用美酒祭祀祈禱。
造字本義:用美酒祭神,祈求富足安康。
篆文誤將金文的“酉”(酒壇)形寫成“畐”,並以“畐”作為聲旁,變成形聲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