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本《書經.康誥》。
「謀財害命」 典源 《書經.康誥》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
惟乃丕顯考文王,克明德慎罰,……凡民自得罪,寇攘1>奸宄2>,殺越3>人於4>貨,暋5>不畏死,罔弗憝6>。
〔註解〕(1)寇攘:搶劫、侵奪。
(2)奸宄:犯法作亂。
宄,音ㄍㄨㄟˇ,奸邪、作亂。
(3)越:搶劫。
(4)於:取。
(5)暋:音ㄇ|ㄣˇ,強橫。
(6)憝:音ㄉㄨㄟˋ,怨恨、憎惡。
典故說明 周武王將殷地分封給康叔時,發布了壹篇〈康誥〉,內容是訓勉康叔要如何治理國家。
大意是說:文王明德慎罰,愛民任賢,才得以受天命,滅殷國。
現在將殷地封給妳,希望妳能遵循文王之道,任賢能、尊古訓、順民心,將封地治理好。
治理百姓是不容易的,特別在刑罰的輕重,更要謹慎小心,刑罰合理公平,人民才會信服。
如果是自發性的犯罪,搶劫作亂,殺人搶劫,強橫地為非作歹而不怕死,這種盜賊,就應該殺死。
後來「殺人越貨」這句成語就從這裏演變而出,用來指殺人搶劫。
書證 01.明.章潢《圖書編.卷四九.兩廣總鎮事宜》:「目擊地方猺浪之賊,綿亙壹十余州縣,盤據扼塞,依阻林藪。
殺人越貨,勒銀贖命,占耕民田劫掠江道。」
02.清.吳偉業《經寇紀略.卷六.谷房變》:「張縉彥駁之曰:『張獻忠包藏禍心,無愚智皆知之。
文燦受賊紿弄,日為之請頒階開賞,而於殺人越貨之跡,巧亂匿飾。
……』」03.《清史稿.卷二六六.沈荃列傳》:「禹州盜倚竹園為巢,殺人越貨,荃遣吏卒收捕,發土得屍十余,悉按誅之。」
用法說明 語義說明殺人搶劫。
使用類別用在「燒殺擄掠」的表述上。
例 句<01>這個刑犯因為殺人越貨,而被判處死刑。
<02>這個強盜集團,經常幹些殺人越貨的勾當。
<03>這壹帶有許多土匪,經常殺人越貨,殘害百姓。
<04>即使身無分文,我也不可以做殺人越貨的勾當。
<05>公海上不時傳來海盜殺人越貨,讓許多船家心驚膽跳。
<06>警察根據民眾的舉報,很快地將這批殺人越貨的匪徒緝拿歸案。
<07>近年社會風氣日壞,殺人越貨的案子越來越多,令人不勝擔憂。
<08>他的外表看起來像個老實人,誰也沒想到他竟是個殺人越貨的歹徒。
近義詞: 謀財害命
反義詞: 辨識 請參考『辨識1012』 參考語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