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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法律有關的成語

金科玉律 科、律:法律條文。形容法令條文的盡善盡美。現比喻不能變更的信條

目無法紀 不把法律放在眼裏。形容胡作非為,無法無天

目無王法 不把國家法律放在眼裏。形容胡作非為,無法無天

法不阿貴 法:法律;阿:偏袒。法律即使是對高貴的人,有權勢的人也不徇情。形容執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不徇情 法:法律;徇:偏私;情:人情,私情。法律不徇私情。指執法公正,不講私人感情。

化外之民 化:開化;民:民眾。文明地區以外的民眾,即沒有開化的民眾。舊時統治階級的偏見,指中國教化達不到、法律管不著的少數民族。

結繩而治 原指上古沒有文字,用結繩記事的方法治理天下。後也指社會清平,不用法律治國的空想。

金科玉條 科、條:法律條文。原指完美的法律條文。後指不能更改、必須遵守的信條。

居官守法 舊指做官要遵守法律法規。

口含天憲 天憲:指朝廷法令。比喻說話就是法律,可以決定人的生死。

明正典刑 明:表明;正:治罪;典刑:法律。依照法律處以極刑。舊時多用於處決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

竊鉤者誅,竊國者侯 偷鉤的要處死,篡奪政權的人反倒成為諸侯。舊時用以諷刺法律的虛偽和不合理。

竊鉤竊國 偷鉤的要處死,篡奪政權的人反倒成為諸侯。舊時用以諷刺法律的虛偽和不合理。

欺公罔法 欺騙公眾,無視法律。

深文周納 周納:羅織罪名。指苛刻地或歪曲地引用法律條文,把無罪的人定成有罪。也指不根據事實,牽強附會地給人硬加罪名。

繩之以法 根據法律制裁。

舞文弄法 舞、弄:耍弄,玩弄;文:法令條文;法:法律。歪曲法律條文,舞弊徇私。

網漏吞舟 網:漁網,比喻法網;吞舟:吞舟的大魚,比喻大奸。網裏漏掉吞舟大魚。比喻法律太寬,使重大的罪犯也能漏網。

舞文弄墨 舞、弄:故意玩弄;文、墨:文筆。故意玩弄文筆。原指曲引法律條文作弊。後常指玩弄文字技巧。

逍遙法外 逍遙:優遊自得的樣子。指犯法的人沒有受到法律制裁,仍然自由自在。

言出法隨 言:這裏指法令或命令;法:法律。話壹說出口,法律就跟在後面。指法令壹經公布就嚴格執行,如有違犯就依法處理。

以身試法 身:親身,親自;試:嘗試。試著親身去做觸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以殺去殺 用嚴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約法三章 原指訂立法律與人民相約遵守。後泛指訂立簡單的條款。

執法如山 執行法律象山壹樣不可動搖。

知法犯法 知道法律,又違反法律。指明知故犯。

徇情枉法 徇:曲從;枉:使歪曲。曲從私情,歪曲和破壞法律,胡亂斷案。

作奸犯科 奸:壞事;科:法律條文。為非作歹,觸犯法令。

例直禁簡 〖解釋〗法律或禁令簡單明了,人民就容易理解和遵守。

法出壹門 謂法律統壹,前後壹致,不能隨意變通。

法無可貸 謂按法律不可寬恕。

急急如律令 本是漢代公文用語,後來道士或巫師亦用於符咒的末尾。如同法律命令,

禁網疏闊 指法律過於寬容。

目無三尺 不把法制放在眼裏。形容違法亂紀,胡作非為。三尺,指法律。古代把法律寫在三尺長的竹簡上,故稱。古代把法律寫在三尺長的竹簡上,故稱。

弄法舞文 弄、舞:耍弄,玩弄;法:法律;文:法令條文。指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條文,以達到徇私舞弊的目的。

深文傅會 牽強而苛細地援引法律條文陷人以罪。

深文曲折 歪曲地援引法律條文,不露痕跡地陷人於罪。

深文周內 歪曲或苛刻地援引法律條文,陷人以罪。

違條犯法 違犯法律條文。

舞弄文墨 亦作“舞文弄墨”。①玩弄法律條文,曲解其意。②玩弄文辭;耍筆桿子。

析律貳端 指曲解法律條文,妄生不實端緒,以加重人罪。

析律舞文 指故意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條文。

逍遙事外 ①謂犯法者沒有受到法律制裁。亦泛指做壞事或與壞事有牽連的人不受追查。②謂置身事外,毫不關心。

刑期無刑 刑罰在於教育人恪守法律,從而達到不用開的目的。

引律比附 古代法律用語。援引律令,類比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