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所期諾 纖毫必償 有所期約 時刻不易意思是:如果妳答應了別人事情,不論怎麽樣,妳都壹定要做到,因為這是妳的承諾;如果和別人約好了時間要幹什麽什麽事,就壹定要遵守時間,絕對不能遲到。
出自宋代袁采的《袁氏世範》。
袁采, 衢州人,隆興元年(1163年)進士,後官至監登聞鼓院,掌管軍民上書鳴冤等事宜,即負責受理民間人士的上訴、舉告、請願、自薦、議論軍國大事等方面給朝廷的進狀。袁采自小受儒家之道影響,為人才德並佳,時人贊稱“德足而行成,學博而文富”。步入仕途以後,袁采以儒家之道理政,以廉明剛直著稱於世,而且很重視教化壹方。在任溫州樂清縣縣令時,他感慨當年子思在百姓中宣傳中庸之道的做法,於是撰寫《袁氏世範》壹書用來踐行倫理教育,美化風俗習慣。
擴展資料
《袁氏世範》壹書的論理並不像其他古代 修身齊家的書那樣古板正統,相反,袁采思想開明,甚至敢於反傳統。他是從實用和近人情的角度來看待 立身處世的原則的,而不是像壹些老學究那樣,把“ 四書五經”、 孔孟之道那壹套倫理強加在人們頭上。
譬如,袁采的《袁氏世範》提倡家庭的成員應該是平等的,父子兄弟之間都是平等的,可以保持各自的性格特點。即便是家中的長輩,也要以自己超乎別人的修養來樹立自己的威信,而不能壓服別人,子女也沒必要屈從長輩的權威。《袁氏世範》記載的壹些經濟生活細節,也可補充歷史的空白,如當時開化農村的借貸,往往借壹還二,這種?高利貸太過不仁。不過,在宋代社會,大錢生 小錢的觀念深入人心。
《袁氏世範》卷壹說,有人與兄弟子侄***同生活,他自己私財獨多,怕將來被均分,就買金銀之類收藏。袁采認為這是非常笨的做法。有了錢與其買金銀,還不如購置產業搞經營,或者典質放債,十年中間,所得之利息必大大超過本錢。到兄弟分家時,父輩留下的那壹點產業,就只是經過滾動後的財產的壹小部分了,利己利人, 何樂不為?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袁氏世範 (袁采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