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房花燭意思是形容結婚的景象。
洞房花燭,常用成語,古時成婚的壹種習俗,現多指新婚。出自庾信《和詠舞》詩:“洞房花燭明,燕余雙舞輕。”例子:洞房花燭之夜,兩新人原是舊相知,又多是吃驚吃嚇,哭哭啼啼,死邊過的,竟得團圓,其樂不可名狀。
很久以前,人們習慣地把新人完婚的新房稱作“洞房”。古人就“洞房”詠詩的佳作也不勝牧舉。西晉文學家陸機在《君子有所思行》中詠道:“甲等高闥,洞房結阿閣。”唐朝詩人宋慶餘在《近試張水部》詩中寫道:“洞房昨夜停紅燭,待曉堂前拜舅姑。”宋人洪邁在《容齋隨筆》裏更有“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的佳句。
“入洞房”的來歷:
中華民族文明史距今已有五千多年了,人們把結婚仍然稱為“入洞房”,盡管人類從洞穴式居住過渡到今天的高樓大廈,但入洞房這壹名詞至今仍未改變。從來沒見過誰把“入洞房”改為“入樓房”。傳說,這是我們祖先軒轅黃帝規定下來的。黃帝戰敗蚩尤,平息了戰爭,建立起部落聯盟,制止了群婚,結束了野蠻時代,人類文明時代最初就從此開始了。
過慣群婚的人類時代,壹下子要改成壹夫壹妻制這是多麽不容易的壹件事!這在五千年前,恐怕也是壹場偉大的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