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鴆:毒酒。喝毒酒解渴。比喻用錯誤的辦法解決眼前的困難;而不顧嚴重的後果。
[語出] 晉·葛洪《抱樸子》:“咀漏脯以充饑;酣鴆酒以止渴。”
[正音] 鴆;不能讀作“hè”。
[辨形] 鴆;不能寫作“鳩”。
[近義] 饑不擇食 急功近利
[反義] 從長計議
[用法] 含貶義。壹般作謂語、定語、賓語。
[結構] 連動式。
[辨析] ~和“殺雞取卵”;都指只顧眼前需要。但“殺雞取卵”偏重損害了長遠利益。而~偏重指辦法有害;後果嚴重。
[例句] 我們現在毫無計劃地濫采自然資源;無異於~;最終必然遭到自然界的報復。
[英譯] stop thirst by drinking poison senseless measure
[成語故事]
“飲鴆止渴”典出《南朝宋·範曄·後漢書·卷四十八·霍谞傳第三十八》:“光衣冠子孫,徑路平易,位極州郡,日望征辟,亦無瑕穢纖介之累,無故刊定詔書,欲以何名?就有所疑,當求其便安,豈有觸冒死禍,以解細微?譬猶療饑於附子,止渴於鴆毒,未入腸胃,已絕咽喉,豈可為哉!”
東漢時,有人於大將軍梁商之前,誣告霍谞之舅父宋光,私自刪改朝廷詔書,光為此而入獄。時年僅十五歲之霍谞上書予商,為光辯白。書曰:“光位極州長,素來奉公守法,無纖介之罪,縱於詔書有所存疑,亦不敢冒死而擅改。猶如人在饑時,以毒草來充饑;而於渴時,飲鴆酒以解渴,甫壹沾唇,未入腹中,已告命喪,焉可為哉?”商閱書後,甚覺有理,呈於皇上。未幾,光免罪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