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功行賞、論資排輩、論千論萬、論心定罪、論列是非、論世知人、論長道短、論功封賞、論功行封、論壹增十、論道經邦、論黃數白等。
論,漢語常用字(壹級字),讀作lùn或lún,最早見於《說文解字》小篆。其本義表示議論,分析和說明事理,後又引申為思考,也指評論,辨析等,以上義讀lùn。論讀作lún時,專用於《論語》,是壹部記載孔子及弟子言行的書。
論,形聲兼會意字。篆文從言,從侖(表條理),會有條理地分析事理之意,侖也兼表聲。如今簡化作論。論本義為分析說明事理,引申指辯論,又引申指評說,進而引申指衡量,評定又特指定罪。“論”和“議”都是對是非好壞的評說判斷,但“論”側重於分析、推理。“論”是從“侖”分化出的形聲字。中山王鼎“侖其(德),眚(省)其行”中的“侖”就讀為“論”。從“侖”聲的字多有條理、層次義。“論”源自“侖”當無可疑。“論”僅見於秦漢文字,出現不會太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