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理力爭,漢語成語,拼音是jù lǐ lì zhēng,意思是根據事理,努力爭辯或盡力爭取(釋義來自《新華成語詞典》)。出自《文明小史》。
成語出處:清·李寶嘉《文明小史》第三十八回:“老兄既管了壹縣的事,自己也應該有點主意。外國人呢,固然得罪不起,實在下不去的地方,也該據理力爭。”
成語辨析:近義 :力排眾議?理直氣壯,反義:?強詞奪理?理屈詞窮。
成語用法:作謂語、賓語、狀語;指努力爭取。
示例:我們再去據理力爭,非達到目的不走!——巴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