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隋·王通《文中子·魏相篇》:"非辯也,理當然耳。"
解 釋 :理:道理,情理; 當:應當; 然:這樣。 按道理應當這樣,含有完全合理、不容懷疑的意思。
用 法 主謂式;作謂語、定語、狀語;含褒義
示 例老舍《柳家大院》:“誰還管青紅皂白,先揍完再說,反正打媳婦是~的事。”
善者福而惡者禍,理所當然。 ——明·趙弼《續東窗事犯傳》
近義詞:天經地義、不容置疑 當仁不讓 理固當然 理所必然 理應如此 理之當然 事出有因 順理成章 千真萬確 義不容辭 義無反顧
反義詞:不以為然、毫不在意
燈 謎: 火燒剃頭店
造 句:沒有壹種給予是理所當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