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法的成語有:知法犯法,握綱提領,執法犯法。2:拼音是、gāngfǎ。3:結構是、綱(左右結構)法(左右結構)。4:註音是、ㄍㄤㄈㄚˇ。
綱法的具體解釋是什麽呢,我們通過以下幾個方面為您介紹:
壹、詞語解釋點此查看計劃詳細內容
1.明萬歷以後所實行的商人壟斷食鹽運銷制。明神宗時,因官收場鹽不夠,商人久候領不到鹽,以致積引甚多。為疏銷積引,萬歷四十五年(1617年)實行綱法。將商人所領鹽引編成綱冊,分為十綱,每年以壹綱行積引,九綱行新引。綱冊許各商永遠據為"窩本",每年按照冊上舊數派行新引,無名的不得加入。自此以後,食鹽收買運銷之權均歸商人,並得世襲。清道光十壹年(公元1831年)後壹度為票法所取代,但不久又變相恢復。
二、引證解釋
⒈明萬歷以後所實行的商人壟斷食鹽運銷制。明神宗時,因官收場鹽不夠,商人久候領不到鹽,以致積引甚多。為疏銷積引,萬歷四十五年(1617年)實行綱法。將商人所領鹽引編成綱冊,分為十綱,每年以壹綱行積引,九綱行新引。綱冊許各商永遠據為“窩本”,每年按照冊上舊數派行新引,無名的不得加入。自此以後,食鹽收買運銷之權均歸商人,並得世襲。清道光十壹年(公元1831年)後壹度為票法所取代,但不久又變相恢復。
三、網絡解釋
綱法明萬歷以後所實行的商人壟斷食鹽運銷制。明神宗時,因官收場鹽不夠,商人久候領不到鹽,以致積引甚多。為疏銷積引,萬歷四十五年(1617年)實行綱法。將商人所領鹽引編成綱冊,分為十綱,每年以壹綱行積引,九綱行新引。綱冊許各商永遠據為"窩本",每年按照冊上舊數派行新引,無名的不得加入。自此以後,食鹽收買運銷之權均歸商人,並得世襲。清道光十壹年(公元1831年)後壹度為票法所取代,但不久又變相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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