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謂古時禦史等任監察職務的官員可以根據傳聞進諫或彈劾官吏。
2.泛指據傳聞向上檢舉官吏。
宋仁宗“發明”了“風聞奏事”的制度,也就是說諫官可以根據道聽途說來參奏大臣。此例壹開,臺諫官員與執政大臣勢如水火,而皇帝卻在壹旁偷著樂。
南北朝期間,封建監察制度又有壹項重大的發展變化,即,禦史有權“風聞奏事”,又稱“聞風彈事”。《文獻通考》卷53,《職官考七》中的《禦史臺》條雲:“故禦史為風霜之任,彈糾不法,百僚震恐,官之雄峻,莫之比焉。舊制,但聞風彈事,提綱而已。”註雲:“舊例,禦史臺不受訴訟,有通辭狀者,立於臺門候禦史,禦史竟往門外收采之,可彈者略其姓名,皆雲:風聞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