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原指盜賊就地瓜分偷盜來的贓物。現多指匪首窩主自己不動手而坐在家裏分取同夥偷盜來的財物。
出自:明·馮夢龍《醒世恒言》卷三十六:“還有獨自無力,四五個合做夥計,壹人出名做官,其余坐地分贓。”
示例:附近壹帶防軍,望風生懼,沒人敢與接仗,甚且與他勾通,轉好~。
◎蔡東藩、許厪父《民國通俗演義》第二十五回
語法:偏正式;作謂語;含貶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