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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提並論的解釋

相提: 相對 照;並:齊。把 不同 的人或不同的事放在壹起談論或看待。

成語出處: 《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 相提並論 ,是自明揚主上之過。”

成語例句: 二者 相提並論 ,則陳張兩公之捐軀殉難,均 有所 迫而然也。

繁體寫法: 相提並論

註音: ㄒㄧㄤ ㄊㄧˊ ㄅㄧㄥˋ ㄌㄨㄣˋ

相提並論的近義詞: 混為壹談 將本質不同的事物相混淆,說成是同壹事物優雅的風度與客氣不應混為壹談 同日而語 同“ 同日而論 ”。 南朝 梁 沈約 《均聖論》:“區區中國,緣應未啟,求其會歸,尋其要旨,寧與

相提並論的反義詞: 壹分為二 哲學名詞,說任何壹個事物都包含著兩個相互對立而又相互聯系的對立面問先生以為壹分為二,二分為四,四分

成語語法: 聯合式;作謂語、賓語;含貶義

常用程度: 常用成語

感情.色彩: 中性成語

成語結構: 聯合式成語

產生年代: 近代成語

英語翻譯: be placed in the same category

俄語翻譯: сопоставить <ставить знак равенства>

日語翻譯: 同等(どうとう)に見なす

其他翻譯: <德>jn/etwas mit jm/etwas gleichsetzen<法>parler sur un pied d'égalité <mettre sur le même plan>

讀音註意: 相,不能讀作“xiànɡ”。

寫法註意: 提,不能寫作“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