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ào ér lùn zhī
簡拼:yelz
解釋:猶言要而言之。概括地說,簡單地說。
出處:《天討·豕韋之裔〈普告漢人〉》:“要而論之,滿人之人中國也,據其土地山河,竊棋子女玉帛……固古人所謂倒行逆施者矣。”
示例:~,法者天下之公器也,變者天下之公理也。 梁啟超《論不變法之害》
近義詞:要而言之、總而言之
語法:作分句;用於總結文章等
要而論之 成語接龍
順接:之乎也者 之乎者也 之子於歸 之死不渝 之死靡二 之死靡他 之死靡它
順接:不了了之 大而化之 淡然處之 淡然置之 等而上之 等而下之 等閑視之 篤而論之
逆接:博而寡要 不關緊要 不忘久要 達官貴要 動中窾要 多端寡要 勾元提要 鉤元提要
逆接:要價還價 要利盜名 要好成歉 要寵召禍 要害之地 要害之處 要死不活 要死要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