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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的為動用法記憶

1. 初中文言文為動用法整理

"為動"的"為"讀作去聲,它在這裏包括"為了"、"因為"、"給(替)"、"對(向)"四個意思。據此,我們可以認為,為動用法是用最簡單的動賓形式表達了多種較復雜狀謂結構所要表達的內容。為說明方便起見,我們把為動用法大致分為四種類型:

1、表示為了某壹目的而施行某壹行動,賓語是動詞謂語賴以產生的目的。例如:

(1)等死,死國可乎? (司馬遷《史記·陳涉世家》)

"死國"譯為"為國而死"或"為了國家大事而死"。賓語"國"不是動詞"死"的支配對像,而是主語為了"國'這個目的而施行"死"這壹動作行為的。

(2)已行,非弗思也,祭祀必祝之,祝曰:…… (《戰國策·觸龍說趙太後》)

"祝之"譯為"為她而祈禱"。賓語"之"是動詞謂語"祝"的目的。

⑶ 而世又不與能死節者比,……(司馬遷《報任安書》)

"死節"譯為"為(堅持)氣節而死"。賓語"節"是動詞謂語"死"的目的。

2、表示出於某壹原因而施行某壹行動,賓語是動詞謂語賴以產生的原因。例如:

昨使醫曹吏劉租針胃管訖,便苦咳嗽,欲臥不安。 (陳壽《三國誌· 魏書·方技傳》)

"便苦咳嗽"譯為"就因為咳嗽而感到痛苦"。"苦",本來是形容詞,這裏活用作動詞,為動用法。"咳嗽"是"苦"的原因。

3、表示給(替)賓語施行某壹行動,賓語是動詞謂語的服務對象。例如:

(1)名我固當。 (柳宗元《種樹郭橐駝傳》)

"名我"譯為"給我起(這個)名字"。名,這裏作動詞用,為動用法,意思是"給……起名"。

(2)廬陵文天祥自序其詩,名曰《指南錄》. (文天祥《指南錄後序》)

"序其詩"就是"給自己的詩作序"。序,這裏名詞用作動詞,為動用法,意思是"給(替)……作序"。

4、表示對(向)賓語施行某壹行動,賓語是動詞謂語的面向對象。例如:

既泣之三日,乃誓療之。(龔自珍《病梅館記》)

"泣之"譯為"對著病梅而泣"。賓語"之"是動詞謂語的面向對象。"泣"本是不及物動詞,這裏是為動用法。

2. 文言文的使動用法

文言文中使動用法比較多,了解掌握這方面的知識,有助於文言文的學習。學習使動用法需註意以下三點:

壹、三種情形。文言使動用法主要有動詞、形容詞、名詞的使動用法三種:

1.動詞使動用法。指主語所代表的人或物不施行謂語動詞所表示的行為動作,而是主語使賓語所代表的人或物發出這個動作,表示主語使賓語“怎麽樣”的壹種用法。例如:

①項伯殺人,臣活之。(《鴻門宴》)“活”這個行為不是主語“臣”發出,而是主語“臣”使賓語“之(項伯)”發出,是“使……活”意思,全句譯為“項伯殺人,臣救活過他”。

②廣故數言欲亡,忿恚尉。(《陳涉世家》)“忿恚”是主語 “(吳)廣”使賓語“尉”“忿恚”,全句譯為“吳廣故意多次說要逃跑,以此使校尉惱怒。”

③叫聲屈動地驚天。(《竇娥冤》)“動、驚”分別是主語“屈”使賓語“地”“天”發出,分別是“使……震動、使……震驚”意思。

2.形容詞使動用法。就是當形容詞活用為動詞後,主語使賓語所代表的人或物具有這個形容詞所表示的性質或狀態。例如:

④今媼尊長安君之位。(《觸龍說趙太後》)“尊”是形容詞,作使動,“使……尊貴”,“尊長安君之位”即主語“媼”使賓語“長安君之位”“尊貴”。

⑤求木之長者,必固其根本。(《諫太宗十思疏》)“固”是形容詞,作使動,“使……穩固”,“固其根本”即“使其根本穩固”。

3.名詞使動用法。就是當名詞活用為動詞後,主語使賓語所代表的人或物成為這個名詞所代表的人或物。例如:

⑥先破秦入鹹陽者王之。(《鴻門宴》)“王”名詞,作使動,“使……為王”,“王之”即“使他(先破秦入鹹陽者)成為王”。

二、判斷方法。判斷壹個詞是不是使動用法,方法有兩種:

1.看能否在這個詞裏加進壹個“使”字,加得進“使”就是使動,否則就不是。例如: ⑦“曹軍方連船艦,首尾相接,可燒而走也。”(《赤壁之戰》)燒(之),加不進“使”字,“燒”是壹般動詞;走(之),使(之)逃跑,加得進,“走”就是使動用法。

2.根據句義判斷。例如:⑧士卒亦樂從李廣而苦程不識。(《李將軍列傳》)⑨沛公旦日從百余騎來見項王。(《鴻門宴》)判斷兩句中“從”字是不是使動,就要看句子的意義。⑧句中士卒比李廣地位低,“從”當然是壹般動詞;⑨句中沛公地位比百余騎高,“從”便是使動,如果說是沛公“跟隨著”百余騎,那就不合情理了。

三、翻譯方法。使動用法的翻譯要註意避免兩種錯誤:

1.意譯混淆直譯。如:例①可以意譯為“項伯殺人,我救活了他”,但不能因“活”可以意譯為“救活”而認為不是使動用法,如果單獨解釋“活”,那就壹定要直譯為“使……活”,不能意譯混淆了直譯。

2.附加賓語。即翻譯時把賓語也壹同帶進去。如:有人將“大王必欲急臣”的“急”,翻譯為“使臣著急”,“足以榮汝身”的“榮”翻譯成“使妳榮耀”,這都是錯誤的譯法,正確的翻譯應該是“使……著急”,“使……榮耀”。

3. 文言文中的意動用法和為動用法有什麽區別

意動用法 在文言文中有壹種特殊的動賓關系,那就是意動關系。"意動"'中的"意",就是"主觀認為",就是"主觀上把某個事物當作"的意思。有 認為……怎麽樣:余頗易之(我認為甚是簡單)

意動用法 - 搜狗百科

/v268023

為動用法 表示“主語為賓語怎麽樣”。謂語可以由動詞形容詞或活用的名詞充當

為動用法 - 搜狗百科

/v54153744

4. 文言文中的使動用法

名詞的使動用法

(1) 什麽是“使動用法”

所謂“使動用法”,是指用作謂語的動詞(簡稱“使動詞”)具有“使賓語怎麽樣”的意思,也就是說,用動賓結構的形式來表達兼語結構的內容。這兒所講的“用作謂語的動詞”,既包括常規的動詞,也包括活用為動詞的名詞、形容詞。例如:

《史記?孫子吳起列傳》:“齊威王欲將孫臏。”句中的“將”本是名詞,意為“將軍”,在這句話中,“將”活用為動詞謂語,並且是使動用法,其含義是“使……當將軍”。“欲將孫臏”這個動賓結構,表達的是“欲使孫臏將”這個兼語結構的內容,翻譯成現代漢語就是:想使孫臏當將軍。這就是“使動用法”的?實質。?

(2) 壹般名詞的使動用法

在古漢語中,名詞、動詞和形容詞都有使動用法。名詞的使動用法,是使賓語所表示的人或事物成為活用為使動詞的這個名詞所表示的人或事物,具有“使賓語成為什麽”的意思。?例如:?

《史記?項羽本紀》:“縱江東父老憐而王我,我何面目見之?”

《左傳?襄公二十二年》:“吾見申叔,夫子所謂生死而肉骨也。”?

《史記?晉世家》:“齊桓公合諸侯而國異姓。” 《韓非子?難壹》:“桓公解管仲之束縛而相之。”

胡銓《戊午上高宗封事》:“今者無故誘致虜使,以詔諭江南為名,是欲臣妾我也,……”

在上述諸例中,“王我”是“使我為王”,“肉骨”是“使骨生肉”(即“使枯骨上長出肉來”),“國異姓”是“使異姓立國”,“相之”是“使之為相”,“臣妾我”是“使我為臣妾”的意思。

(3) 專有名詞的使動用法

專有名詞也可用作使動,例如:

胡銓《戊午上高宗封事》:“今者無故誘致虜使,以詔諭江南為名,是欲臣妾我也,是欲劉豫我也!”

“劉豫”是人名,此人是南宋時期的濟南知府。金兵攻打濟南,劉豫屈膝降金,被金立為傀儡皇帝。他在位八年(1130—1137),為虎作倀,屢次配合金兵攻打南宋,都遭失敗。後來被金所廢,並被金將完顏兀術所俘。“劉豫我”是“使我(指南宋朝廷)成為劉豫那樣的傀儡皇帝”的意思。

又如:

《左傳?定公十年》:“公若曰:‘爾欲吳王我乎?’”

春秋時期,吳王僚被專諸(人名)用劍刺殺。《左傳》中的這句話,是魯國貴族公若藐向蓄意謀害他而用劍尖朝著他的養馬人說的,意思是:“妳想使我成為吳王嗎?”言外之意即“妳想像專諸刺殺吳王僚那樣刺殺我嗎?”專有名詞“吳王”用作使動。

壹般來說,專有名詞用作使動,都有特殊所指,表示壹種“比方”、“喻稱”之義。

(4) 方位名詞的使動用法

方位名詞有時也用作使動,表示使賓語按照這個名詞所表示的方位行動。例如:

《戰國策?楚策四》:“臣為王引弓虛發而下鳥。”

《史記?蘇秦列傳》:“王不如東蘇子,秦必疑齊而不信蘇子矣。” 例中的“下鳥”,是“使鳥落下”的意思;“東蘇子”,是“使蘇子(蘇秦)到東邊(齊國)去”的?意思。?

(5) 名詞使動用法中的賓語省略

用作使動的名詞後面的賓語,偶爾也可省略,但根據上下文意可以補足。例如:

劉向《新序?節大》:“天子不得而臣也,諸侯不得而友也。” 例中的“臣”後省“之”,“友”後也省“之”。“不得而臣”即“不得使之為臣”、“不得而友”即“不得使之為友”之意。

5. 古文中是否有為動用法

是有的 “馬病肥死,使群臣喪之。”

“喪”是動詞的為動用法,解釋為“為……治喪”。 “為動用法”是動詞(包括活用為動詞的形容詞、名詞)的壹種特殊用法,即這個動詞所表達的內容含有“替”“為”或“對”賓語怎樣的意義。

主要有三種情況: 壹、表示“給”“替”賓語施行某壹行動 例如: 1.文嬴請三帥。《秦晉肴之戰》 請三帥:替三帥請求。

為何這裏的“請三帥”就不能解釋為“請求三帥”呢?這就要聯系原文來作分析了。《秦晉肴之戰》記敘的是春秋時期秦晉之間壹場爭奪中原霸權的戰爭。

秦穆公派遣三帥(孟明、西乞、白乙)帶兵攻打遠在東方的鄭國。秦軍知鄭有備後準備撤回。

而晉軍趁機在肴山伏擊秦軍,秦軍全軍覆沒,孟明等三帥被俘。此時,晉襄公的夫人文嬴(本為秦國公主)站在娘家秦國的立場用花言巧語說動晉襄公釋秦三帥,放虎歸山。

明乎此,就可知道“請三帥”該作何解釋了。因此,只有聯系語境,才能準確判斷壹個詞屬於哪種用法。

2.邴夏禦齊侯。《左傳·成公二年》 禦齊侯:給齊侯禦(駕車)。

3.廣陵太守陳登得病……佗脈之。《三國誌·華佗傳》 佗脈之:華佗給他切脈。

試比較: 4.父曰:“履我!”良業為取履,因長跪履之(1980年高考語文試題) 履我:給我穿上(鞋子)。為取履:替(他)取了鞋。

履之:替他穿上(鞋子)。 句中的“履我”“履之”和“為取履”交錯使用,結構相同,用法也相同。

二、表示為了某壹目的或原因而施行某壹行動 例如: 5.等死,死國可乎?《史記·陳涉世家》 死國:為了國家大事而死。 6.伯夷死名於首陽之下,盜距死利於東陵之上。

《莊子·駢拇》 死名:為了名而死。死利:為了利而死。

7.既泣之三日,乃誓療之。(龔自珍《病梅館記》) 泣之:為了病殘的梅花而哭泣。

8.君子死知己。(陶淵明《詠荊柯》) 死知己:為知己而死。

這種用法也可直接用“為”表示,如: 士為知己者用,女為悅己者容。《史記·報任安書》 三、表示“對”“向”賓語施行某壹行動 如: 9.蹇叔哭之。

《秦晉肴之戰》 哭之:對著秦國軍隊哭泣。 10.單於視左右而驚,謝漢使。

《漢書·蘇武傳》 謝漢使:向漢使道歉。 11.君三泣臣,敢問誰之罪也?〈左傳·襄公二十二年〉 泣臣:對著我哭泣。

12.遂置姜氏於城潁,而誓之曰:“不及黃泉,無相見也。”《左傳·隱公元年》 誓之:對她發誓。

有些成語中也保留了這種用法,如:捐生殉國(為國家而死);啼饑號寒(為饑餓寒冷而哭號),形容生活極端貧困。 又,現代漢語也繼承了這種用法。

如: 服務顧客(為顧客服務) 獻身四化(為四化獻身) 造福後代(為後代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