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拼音:kě,kè)是壹級規範漢字(常用字)。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商代的甲骨文中。“可”的本義壹般認為是同意和允許;原意是唱歌。“同意”的引申用作意動,表示合適,也引申為反對。
也表示可以,可以做助動詞。通過許可,它也意味著值得或應該。“可”也作副詞,表示轉折,相當於“但、卻”。“可”也用在數詞前,表示近似或近似。
“可”在現代漢語中常用作副詞,強調語氣,表示反問、驚訝和感嘆。以上意思都讀作kě。在中國古代北方幾個少數民族的稱謂中,如“可汗”、“克合敦”(可汗的妻子),“克”讀作kè。
解釋這些詞:
卷五可以被我剪(kě)?(肯)是的。用嘴?,?也是聲音。能屬於的都可以服從。
文字解釋說明:
是的。生病了,骨頭就閑著。哪裏的話,據說很尷尬。雙重聲音。用嘴?。舒服地呼吸。?也是聲音。肯,我來切。十七。
是的,許可也是可以的。和魯復姓,三個。周太保王雄賜姓柯。梁有河南王。科達又來了。還有壹個三字姓,石三。後魏之書,可以從顏的改到顏的。而州刺史大人可以跟朱混買奴隸。前燕慕容渺皇後可真是個渾家。我在它幹的時候切開它。四個。
康熙字典:
醜套的上口可以;康熙筆畫:5;外招:2、(kě)唐雲願斬。我割了紀昀、蕓慧和鄭雲的嘴。這是壹個雙音。《說文》:肯野。廣運:許可也。韻社:是,不是,對。《書瑤典》:打官司是可以的。《文子詩君篇》:單濤是個人才,但也有許多應受責備的地方。
只能,不夠的話。《論語》:孔子說:是。又“李內則”:從媽媽們和能選的人裏選。註:母、妾、嬪妃也可以,傅宇屬於。還有。禮與中庸:物不可留。註意:肉體還活著,但它還在。什麽都沒有了,說什麽萬物生而有鬼神之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