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統壹社會信用代碼。在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實施法人和其他組織統壹社會信用代碼制度是壹項重要改革。企業統壹社會信用代碼實際上相當於企業的身份證,號碼長度與個人身份證相同,由18位數字組成。
公司信用代碼查詢流程:登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輸入公司、企業、機構名稱進行查詢。
企業在從事下列活動時應提供信用代碼:
申請銀行貸款;申請減免稅收或土地等優惠政策;向擔保公司申請擔保;簽訂經濟合同時進行信用審查和經濟合同鑒證;進行其他融資或其他信貸交易;信用代碼失效;機構批準登記證書被依法吊銷的;依法宣告破產;解散;被依法撤銷的;依法終止的其他情形。
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壹般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壹社會信用代碼;賣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買方納稅人識別號”壹欄填寫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壹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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