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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曾經統治過臺灣省嗎?明朝曾經慫恿荷蘭進攻臺灣省。為什麽?

明朝實際統治的疆域稱為“兩京十三省”。兩京是指明代的南直隸和北直隸,也就是今天的南京和北京。

還有明朝的十三省,也就是十三部使。有:山東(含遼東)、浙江、福建、廣東,再有山西、河南、湖廣、江西、廣西(省會桂林)、雲南、四川、貴州、陜西(含甘肅東部)。

西藏、蒙古、新疆不在明朝的實際統治範圍內。蒙古被北元統治,所以明朝修建長城是為了抵抗北元。如果蒙古是明朝的領土,為什麽要修建長城?對嗎?西藏、蒙古、新疆、朝鮮、安南(今越南)、緬甸、琉球等地都被紅薯或土司統治。雖然定期朝貢,但明朝並沒有實際統治他們。

至於臺灣省,僅此而已。為什麽?因為在明朝的時候,臺灣省島壹片荒蕪,除了零星分布的幾萬土著,什麽都沒有,對當時的明人來說是個荒島。再加上明朝實行“海禁”,到了明朝中後期,因日本入侵,靠海而居的人都遷到了內陸,禁止靠海而居。所以沿岸沒有居民,除了不時有軍隊巡查。

1604年,東印度公司的荷蘭人魏瑪朗進入明朝的疆域:澎湖。澎湖當時荒無人煙,但仍歸明朝管轄。於是,明軍將領沈有容帶兵來到澎湖,要求魏瑪朗離開。魏瑪朗因此離開了。這壹事件留下了“沈有容聖旨歸還紅發、魏凡、馬朗等”的豐碑,至今仍豎立在(媽祖廟)澎湖天後宮。

1622年,東印度公司的荷蘭人雷卓生率領600人進攻當時已經是葡租界的澳門。荷蘭人遭到西班牙和葡萄牙聯軍的抵抗,損失慘重。雷卓生隨後轉往澎湖。荷蘭人建城,在澎湖建住宅。這壹次,我沒有遇到明官員的阻撓。

1624年,福建巡撫南聚義上任,派兵包圍澎湖。經過八個月的激戰,荷蘭和明朝各退壹步,達成協議:荷蘭人摧毀在澎湖修建的要塞炮臺,退出澎湖。明朝官員告訴荷蘭人去東南,那裏有壹個大島,無人居住,不屬於明朝管轄。這是臺灣省的島嶼。

於是荷蘭人在明朝艦隊的帶領下,登陸臺灣省島,並在這裏建立了殖民地。當時荷蘭人宋克拆除澎湖城堡的建築材料,登上商船“格蘭城堡”在臺南(今臺南)上岸。荷蘭人在大觀(今臺南)建立了蓋蘭城。這是臺灣歷史的開端。

這壹時期,明朝實行海禁,但海盜和走私活動猖獗。臺灣省不僅在明朝管轄之下,甚至也不在任何國家管轄之下,所以當時的走私船經常停靠在臺灣省北部的基隆和安平。

所以如果妳在1625登陸臺灣省島,妳會發現北面的基隆有壹個港口,是海盜的休息地(壹年大約有幾百個海盜進出);成千上萬的南島語族土著分散在中部山區和平原。後來我們把這些臺灣省原住民分為高山族和平埔族兩個族群,也就是分別居住在山區和平原的原住民(因為這些原住民非常原始落後,所以很少住在海邊);在臺南南部,壹群荷蘭人開始在那裏定居,開始種植農作物(荷蘭人發展農業技術,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的)。

不久之後,荷蘭人開始向島內內陸地區發展,與土著部落有了接觸,也發生了壹些沖突。大約1635 ~1645年,荷蘭人徹底征服了土著部落,統壹了臺灣省全島。荷蘭人開始在這個島上種植甘蔗等美洲作物。福建的壹部分閩南人開始移民臺灣省,作為佃農為荷蘭人種植農作物,主要是甘蔗。

明朝滅亡於1645。當時戰亂頻繁,福建米價飆升。閩南很多佃農放棄種甘蔗,改種水稻。但是大米的經濟價值低,而且大米不是歐美人的食物,所以荷蘭人不喜歡種大米。荷蘭當局擔心食糖生意受損,於是取消了大米免稅政策,開始征收大米稅,模仿清朝政策,對大米征收十壹稅。

65438年至0650年,明朝遺民鄭之龍和鄭成功在福建沿海地區崛起。為了籌集軍費與清朝抗衡,他派遣大量商船到日本和東南亞與荷蘭人抗衡。荷蘭為了打擊,開始在海上扣押鄭的商船,為了報復,禁止雙邊貿易。

1656+065438+10月,臺灣省島遭受臺風襲擊,損失慘重。1657年,荷蘭臺灣省最後壹任行政長官派何彬與鄭成功談判。雖然鄭成功承諾恢復貿易,但他與何彬暗中勾結。何斌就像壹個雙重間諜。在臺灣人中,他冒充荷蘭人的代表,躲著荷蘭人,偷偷代替荷蘭人收稅,到處造謠說鄭成功要進攻臺灣省。很多閩南人開始動搖,收拾財產,舉家返回福建。

1661年,鄭成功攻下臺灣行省,並很快拿下荷鎮。1662年,東印度公司最後壹任首席執行官八壹帶著1000多名荷蘭人及其家屬,不得不離開臺灣省,回到東印度公司總部所在地巴達維亞(今印度尼西亞雅加達)。伊伊隨即受到荷蘭軍方的審判,被判終身流放。

為了復仇,荷蘭人與清國合作對付鄭。1663年,清荷聯軍攻打金門、廈門,鄭成功的繼任者鄭經寡不敵眾,退守銅山、臺省。雖然荷蘭軍隊取得了勝利,但是清軍沒能幫助進攻臺灣省,這讓荷蘭人很失望。

1664年,荷蘭出兵占領雞籠(今基隆北部),鄭軍也於1665年進入淡水與荷蘭軍隊對峙。雖然荷蘭人占領了雞舍,但他們不能交易。兩年後,荷蘭東印度公司總部決定撤出臺灣省,將公司員工全部接回印尼。後來荷蘭被英國打敗,再也沒能回到臺灣省。

1683年,清政府征服鄭氏家族的臺灣省,在臺灣省設立政府,隸屬福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