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拼音:zhé)是《漢語通用規範》中的壹級字(常用字),最早出現在篆書中。《說文》:“哲學,知識也。從口入,折音。”
形聲字是碑文“永”的形式,上部為“折”,表示聲音;下半部分是“心”。古人沒有大腦的概念,而是把心作為思維器官,作為思想、觀念和感情的總稱。心代表人的主觀意識,具有智慧的含義。把“心”改成“口”後,它的意思沒有變。
本義指聰明;因為它經常與“賢”* * *連用,指品德高尚的人,所以後來引申為“有智慧的人”。在過去,那些能夠超越常人的人被稱為“哲學家”,那些在某壹方面取得巨大成就的人被稱為“哲學家”。
哲,形聲字。從口中,折音。本義是智慧,《說文》曰:“哲,知也。”古人智慧,四海皆知,《說文》小篆有左右結構之形,這就是青銅器銘文的“雍”形。後來,在漢代,《金笳傳》中的文字由隸書改為隸書,相當工整和規範,“這”和“口”的文字可以清楚地識別,但它們仍然是左右結構。楷書演變成了上下結構。
哲說:
哲學是青銅銘文“勇”的主體,心代表人的主觀意識,而“勇”代表不易打破的主觀意識。之後“心”換成了“口”,意思沒有變,是智力和智慧的意思。因為它經常與“賢”壹起用來指某人的高尚品格,所以後來它經常被用來指“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