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知識水平是壹個經常被提及的詞,但如何界定其確切含義卻很少有人研究。關於掌握知識水平的研究很多,這個研究本質上是認知水平的研究。
安德森和索斯尼克在《學習、教學和評價分析理論——布魯姆教育目標分類(修訂版)》壹書中提出的“記憶、理解、應用、分析、評價和創造”都是對認知水平的劃分,還提出了知識的四個維度,即事實知識、概念知識、程序知識和元認知知識。
1.事實知識:通過觀察獲得的內容。事實:知識的分散或孤立。例如,當我們回答“豫”是中國哪個省的簡稱時,我們會回答它是河南省的簡稱,並且我們不需要知道河南為什麽簡稱為“豫”,河南的地理位置,民俗,土特產等信息,因此這篇文章屬於事實知識很少。抽象概括水平低:如果壹個學生能陳述“抗日戰爭於1937年全面爆發”,就證明他掌握了壹個歷史事實知識。
基礎性:只有當孩子了解到自己的寵物狗和鄰居的寵物狗的壹些事實時,他們才能形成“狗”的概念。
2.概念知識:它是壹種抽象的、有組織的知識。各學科中的概念、原理、理論都屬於這類知識。概念知識具有抽象性、概括性和組織性的特點。如函數定義、質量守恒定律等。
例如,當孩子第壹次看到貓時,他知道貓的右耳和嘴巴旁邊有胡子和四條腿,它會喵喵叫。這些特征是所有貓共有的,孩子此時的理解已經超越了單只貓的特征,具有壹定的普遍性。也可以說孩子已經形成了關於貓的概念性知識。再舉壹個例子,“經常進行體育鍛煉的人心率較慢”並不是我們認識的壹個人,但我們可以理解為他們的心率通常比普通人慢。這類知識具有壹定的概括性,屬於概念性知識。貓的概念也與寵物、老鼠和動物的概念密切相關,按照壹定結構組織起來的東西屬於概念知識。
3.程序知識:是關於如何做事的壹套程序或步驟。運用程序性知識可以獲得概念知識,對概念知識的理解是應用程序性知識的前提,但程序性知識要回答如何做的問題,而概念知識要回答為什麽做的問題。比如解題、比較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