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用法:
1.power作為名詞的基本含義是“權力”,可以指人的體力和思維能力、機器技能、力量或權力,也可以指壹個人、壹個國家甚至壹個機構的權力、影響或作用。這種權力或影響力可以是法律法規賦予的,也可以是自身力量自然生成的。
2.power在解釋為“強國”時,壹般指在政治、經濟或軍事上對世界有壹定影響的大國或強國。冪在數學中也可以用來做“冪,冪”解。
3.權力是壹個不可數的術語,指權力、權力、影響力、政權和技巧。表示“權力”、“權力、權力”時,既可做可數名詞,也可做不可數名詞;表示“能力”時有時可用復數,表示“體力”時通常用作不可數名詞。
4.power解釋為權力、能力、動機時,後面可以跟不定式作定語。
5.power作為動詞的基本意思是為飛機、雷達、汽車等提供動力。,推而廣之可以表示“超速行駛”。
6.power既可以用作及物動詞,也可以用作不及物動詞。用作及物動詞時,後接名詞或代詞作賓語,可用在被動結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