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觀察內容:觀察應全面、系統。具體來說,需要從形、體、色三個方面進行觀察,在頭腦中形成整體印象,便於構思畫面,想象色調和構圖。
①靜物的造型,哪個最大,哪個最小,哪個最左,哪個最右,哪個適中,各有特點。
②靜物的形體:各物的體積結構和塊面組合的特點,以及形與體的空間關系,物與物之間的距離,高與背。
③靜物色彩:整套靜物色彩的冷暖色調是什麽,最暗的物體是什麽,第二深的物體是什麽,最亮的物體是什麽,畫面的什麽顏色和什麽顏色屬於灰色調(中間調),什麽顏色和什麽顏色屬於黑色調(深調),什麽顏色和什麽顏色屬於白色調(淺調)。
2.觀察方法:在動筆之前,妳要花足夠的時間去觀察、研究、分析對象的形象和物理特征,形成完整的印象。堅持多讀書,多分析,不僅加深了知識和理解的程度。
①整體觀察:整體觀察是觀察的核心。從整體到局部,從局部到整體,要養成整體觀念和表達的習慣。從整體上觀察形狀、體色,形成第壹印象。
②聯系觀察:整體上,各部分相互依存,有內在聯系。其中解剖關系、空間關系、透視關系要用關聯的方式觀察,增強對整體內容的把握能力。
③本質的觀察:任何表面的形象都是以其本質為基礎的。不了解和理解事物的本質,就不可能真正理解現象,導致盲目。在色彩上,無論是形體結構還是色調,都包含著深刻、復雜、和諧的明暗素描關系。加深對本質的理解可以提高表達能力。之所以看名畫能進步,也是基於此。
(2)構成:
壹般分為兩個階段,整體構圖和深度構圖。(1)在觀察的基礎上,用簡潔的線條在圖上畫出整組靜物的輪廓、單個物體的輪廓和主要結構線的大致位置,並註意各物象的大小是否背靠背及相關關系是否正確,形體的比例是否協調。②深度構圖:註意結構,從整體造型到局部造型。根據觀察分析的結構和相關空間,註意結構線、明暗分界線和投影線,能恰當地表現明暗。註意準確性和生動性,並以相關的方式進行檢查和修改。1,整體構圖:整體構圖布局,位置,空間,大小等。主要對象和次要對象,背景和次要對象要畫白,主要對象要畫得稍重。初學者應該用鉛筆構圖,然後直接上色(單色更細)。2.深度構圖:在對造型、比例、空間、主次進行深度構建後,確定明暗、邊界線、投影,分離出畫面的壹般明暗部分。
(3)顏色:
1,上色的步驟(壹般有三種畫法):
①先畫背景,再畫桌面和襯布,最後畫主要物體。
(2)先畫主要對象,再畫桌面和襯布背景。
(3)先畫襯表,再畫靜物,最後畫背景。
2、在色彩方法上(壹般有三種畫法):
①從物體的暗部開始畫,然後畫灰色部分,最後畫明亮部分。②從物體的亮部開始畫,然後畫灰色部分,最後畫暗部。
③先畫灰色部分,再畫亮部,最後畫暗部。
方法②和步驟①最適合初學者。上述步驟和方法各有利弊。對於初學者來說,方法②和①可以保持畫面簡潔明快,色彩豐富。因為初學者往往色彩感很差,畫的顏色越多,感覺越暗淡,最終會弄臟。所以方法②和①可以防止初學者畫臟,丟失,損壞。3.濕畫可以用大刷子鋪開背景的壹般顏色,要註意背景的細微色差和明暗過渡。畫背景要留下主要對象的輪廓,不要畫主要對象的輪廓;需要適當留出背景高光中較白的部分;背景要上淺下深,光源要近淺遠深。
4.用適當的水畫出背景,等幹了濕了再用筆鋪。它應該由淺入深,與背景融為壹體。轉折處的顏色略暗,壹般顏色要鋪大感,對象適當留白,主要是畫大皺紋和紋理。
5.從亮的部分畫主要物體,先畫固有色,對齊固有色。同時將調色板上的顏色鋪開並逐壹上色,畫出所有物體半亮部分的壹般固有色。註意同樣的物體要近亮遠略暗,形成色彩空間秩序。如果顏色不允許或者面積不合適,可以完全晾幹後再覆蓋;繪畫中主要對象的色彩要純凈、厚重、飽和,以“擺”的技法為主。穩定安排到位;筆觸應符合物體的結構。
6.畫主客體時,在固有色的基礎上加深配色。銜接安排與固有色彩既有區別又有聯系。每種顏色應該是不同的。此時背景和襯布的層次要適當加深,尤其是較暗的部分,有深色和淺色的對比,以把握淺色的程度和畫面的協調性。
7.畫主體物體時,在固有色變化後的灰度基礎上進壹步變暗,畫出明暗分界線。稍微加強明暗分界線的顏色。使顏色變化變淺,然後畫暗部,適當表現暗部顏色和倒影。
(4)調整:
繪畫中要靈活運用水法、配色法、筆刷法、造型法,最後運用調整法。無論采用哪種上色方法和步驟,都要整體上色,大體上色,循序漸進。禁止壹次繪制壹個對象。所有物體的亮、灰、暗部分整體完成後,用調整法調整畫面。加深最暗,亮最亮,弱化最跳躍,提高灰度,達到整體協調的畫面效果。
調整要註意首先調整主要對象的色彩,色彩的分層和變化,調整對象的造型、形體結構、外輪廓等。;明暗對比,冷暖色對比;畫出最亮部分的高光和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