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搞清楚這個問題,先來看看百度百科上對毒性的定義:壹般來說,它是指外源化學物質與生物接觸或進入生物體內後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害的相對能力。這裏的其他壹切都是修改,最終目的是破壞。簡單來說,只要造成傷害就可以稱之為毒性,不造成傷害就沒有毒性。
然後分析妳提到的兩個因素。
首先,化學結構的影響是毋庸置疑的。只要壹點點砒霜就能致人死亡,但服用大量安眠藥不壹定會致人死亡。兩者都會對人體造成傷害,但性能不同,即化學結構本質不同。
第二,劑量。事實上,這是壹個容易被忽視的因素。我們關於這個問題的壹個長段子是“所有不談劑量和毒性的行為都是流氓”。以重金屬為例,如鋅和銅。這些元素屬於人體中的微量元素。我們正常的生理活動需要它們的存在,代謝過程可能會將它們排出體外。因此,我們必須攝入它們,但壹般它們會隨食物攝入,並且劑量極低。此時,它們是無毒的;然而,重金屬是環境汙染物,過量攝入會引發疾病。此時,它們是有毒的。在極端情況下,即使是水,如果劑量過高,也會造成體內電解質失衡,嚴重時可能致命。從某種意義上說,水也是有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