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古代漢語常用詞詞典》中,“說”字有“越”的意思。
“了”字沒有這個說法。當它被解釋為“快樂,幸福”時,它應該被讀為“樂”而不是“悅”。
因此,在這句話中,“窈窕淑女,鐘鼓之樂”應該是“使其快樂”,讀作“樂”。
詳見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古代漢語常用詞詞典》第36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