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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海迪事跡

張海迪當選為共青團第十壹屆中央委員,長期擔任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理事、中國殘聯主席團成員、山東省殘聯副主席、山東省青聯副主席等職務。海迪在崗位和社會工作中不斷自強,以飽滿的熱情和高尚的品格服務社會,奉獻人民。他在廣大人民群眾中有很高的聲譽和威望,是經得起時間考驗的好榜樣。她是中國壹代年輕人的驕傲,是中國殘疾人的傑出代表。

張海迪被授予各種榮譽稱號:張海迪。

1981年被評為莘縣廣電局先進工作者;

1982獲聊城地區“模範共青團員”稱號;

1982獲聊城地區“三八紅旗手”稱號;

1983 * *共青團山東省委授予“模範團員”稱號;

1983山東省政府授予“勞動模範”稱號;

3月7日1983,* * *團中央授予“優秀團員”稱號;

1983山東省婦聯授予“三八紅旗手”稱號;

1983全國婦聯授予“三八紅旗手”稱號;

1989中共宣傳部授予“優秀青年思想工作者”稱號;

1990山東團市委授予“十大傑出青年”稱號;

1991中國殘聯授予“自強模範”稱號;

1992濟南市政府立下大功;

1993,全國婦聯授予“婦女勞動模範”稱號,再次授予“三八紅旗手”稱號;

1995山東省委宣傳部授予“模範黨員文藝工作者”稱號;

1997山東省委宣傳部授予“十佳文藝工作者”稱號;

1997被日本NHK評為“世界五大傑出殘疾人”;

2000年被國務院授予“全國勞動模範”稱號。

2001年,她被新華社《環球》雜誌評為“全球最具影響力的20位世紀女性”。

2010年4月28日,在北京大學百年講堂官方公布的首屆“中國富豪榜”中,入選“心靈富豪榜”十大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