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弘治學者崔銑曾寫道“公大怒,取案傷妻,後駕車留堂……”文章中的註解是“法庭室,官員們上法庭前休息的房子。”《古漢語常用詞詞典》中“房”字的第壹個意思是“宅”。從這個角度來看,似乎“房”和“室”沒有什麽區別。其實確切的說,他們指的是不同的內容。查《說文》:“室,室在旁邊。”標明了房間的位置,也暗示了它與“房間”的區別同時,“側”的用法也指出“房”因房的“側”而得名“室”。“方”和“便”是與“方”音同源的詞。由此可以區分出古漢語中“堂”、“室”、“房”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