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照明設備:電~。路~。~火。~語言。~馬克。其他用途的發光和加熱裝置:紅色和綠色。註明~。酒精~。裝飾懸掛的燈籠:~結。~城市。
“登”字釋義:
(聲音。離火,鄧生。本寫下了“馬鐙”的原意:放置蠟燭用於照明的工具。在古代,“鐙”也被解釋為“盛放熟食的器具”。在李朝之後,書寫“燈”用於照明設備,而“馬鐙”則多用於馬鞍兩側的鐵踏板。
同樣的原意。它也指通電發光的照明設備或用於其他目的的照明設備。
月夜看漁燈,獨得壹點螢火。——清·查·沈星《我在船上所見的夜書》
又如:油燈;電燈;熒光燈;信號燈;探照燈;燈法(用燈和蠟燭制造的幻覺)
彩燈,尤其是掛在元宵節的燈籠。如:燈籠市場(買賣燈籠的市場);燈(燈具類別);元宵節(元宵節前後賞燈的季節);燈籠樓(掛燈籠的彩色建築)
電子管的俗稱。例如五燈收音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