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諸侯政府的頭銜有詳細的規定,包括王子、郡王、鎮國將軍、輔國將軍、郭峰將軍、鎮國中尉、輔國中尉和郭峰中尉。大多數沒有王子或郡王軍銜的人都死在了世界上,直到六世之前,他們都是為國家服務的中尉,無權處置地方官員。
此外,親王、郡王的長子和長孫可以授予親王的親王和長孫以及郡王的親王和長孫封號。在經濟上,宗藩享有特權。除了米露之外,所有的“冊封、結婚和喪葬費用都交給了皇宮”,以及廚房服務和船長服務都是由人民編制的。
擴展數據:
雖然藩王的軍事權利受到限制,但皇宮中的民政辦公室和政府辦公室仍然配備齊全。例如,清政府設有通史處、典務處、稷山處、典食處、典寶處、良醫處、祭祀處、典儀處、審判處、鞏崢處和儀衛處。
大約有壹個悠久的歷史,壹個典書和壹個班都,八個教授,壹個典寶,壹個稷山,壹個典食物,壹個典樂器,壹個祭祀,壹個介紹儀式和壹個典音樂,壹個好醫生,壹個工人,壹個法官和壹個倉庫大使。壹個給官員,壹個給副手。然而,這些職位的設立處理的是皇宮的內部事務,並不在地方政治中發揮作用。
明朝的藩王制度與清朝的軍事貴族制度相同。只要內部軍事力量不混亂(三次)或被外部軍事力量(八國聯盟)摧毀或擊敗,這種制度的威望幾乎是不可動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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