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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和“做”有什麽區別?尤其是後面跟著雙音節詞的時候。

壹般認為,“做”就是具體的行動,“做”就是抽象的行動。具體和抽象是相對的。具體和抽象混淆了怎麽辦?最近用了北京語言學院編、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實用漢語》教材(第三冊),才發現其中的混亂超乎我的想象:

拜訪老船長的家(148頁)

老船長的妻子田大娘和女兒小花正在家裏做飯。當他們聽說客人要來時,他們迅速走出房間。(第149頁)

都說“做客”比“做菜”抽象,“做菜”比“做客”具體,但正文的寫法恰恰相反。有時書中的文字似乎是隨意的:

如果我覺得有點不舒服,他就忙著請醫生,買藥,讓我吃這個吃那個。(第107頁)

丁阿姨說:“我要是覺得有點不舒服,他就忙著做這個做那個給我吃。”(第122頁)

布朗太太看到餃子整齊地放在那裏,稱贊說:“做得好!..... "(151頁)

請稍後品嘗我們的中國餃子。(第167頁)

有人吃過,說外面是面粉做的,裏面是肉和菜,好吃;(第167頁)

這不禁讓我們思考,“做”和“做”有區別嗎?

動詞做謂語都寫成“做”,固定詞都寫成“做”。這可以確保現有的單詞保持當前的寫法,例如:

寫作、工作、作文、作業、風格、功能、動作(名詞)、動作(動詞)、作者、工作、反對、作廢、玩樂、放棄、工作睡覺、作偽、犯罪、打架、當主人、做決定、犯罪、做事(=方法)...

沒有必要猶豫地寫下:

做飯,做飯,餃子,縫紉,作業,作文,工作,解釋,報告,計劃,規劃,做這個做那個,東做西做,修行(道家修行)...

另外,“動詞+左(做)”總是寫成“左”。這種形式都表達壹種觀念或壹個行動的結果的意義,而不是壹個具體的行動加到對象上。這樣的寫法也符合目前大多數人的使用習慣。

區分單詞和短語更加困難,例如:

寫詩~做詩人~做人做事~做事

做壹般是指做具體的事情,做壹般是指抽象的事情。

比如具體的:做作業、做衣服、做飯、做題目、做事;

比如,摘要:作為*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