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比是將具有明顯差異、矛盾和對立的雙方安排在壹起進行比較的壹種表現手段。或者將兩個相反和相對的事物或同壹事物的兩個相反和相對的方面放在壹起並通過比較來描述或解釋它們。也就是說,把兩個不同的、對立的、有聯系的事物,或同壹事物不同的、對立的、相對的兩個方面放在壹起比較,使它們對立互補,從而更形象地表現事物的特點。這種表達叫做對比,也叫反差。
所謂類比是壹種推理形式,即從兩個物體的某些相同或相似的性質推斷出它們在其他性質上可能相同或相似。類比是壹種推理方法。根據兩個事物在某些特征上的相似性,得出它們在其他特征上可能相似的結論。例如,光和聲音都是直線傳播的,會發生反射、折射和幹涉等現象。因為聲音處於波動狀態,所以推斷光也處於波動狀態。類比推理是壹種概率推理,其結論是否正確還有待實踐證明。類比是壹種主觀的、不充分的似是而非的推理,因此,要證實其猜想的正確性,就必須經過嚴格的邏輯論證。可見,運用類比法的關鍵是找到壹個合適的類比對象,並根據尋找類比對象的角度進行不同的類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