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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小篆作為壹個章,由“聲”和“十”兩個字組成,與金文的“章”保持著內在聯系。《說文解字·音部》:“章,樂其實是章。從聲音,從十點到十點結束。”其中,“聲”指“樂”和“樂”;對“十”的解釋明顯受到老子“以壹為始,以十為終”理論的影響,其中“壹”是壹切的開始,“十”是壹切的結束。所謂“音”和“十”,是指樂曲演奏完畢後稱為壹章。從這個角度來看,稱“張”為“音十章”更為恰當,而僅從其形體結構來看,則稱之為“李。
因為“章”代表了壹首樂曲的演奏過程,所以它延伸了文章的“章”和“段”的含義。又因為任何音樂的創作和演奏都必須有章可循,“章”的含義引申為“規則”、“規定”和“法律”。把這個聽覺規律運用到視覺上,“章”就有了印章和圖章的意思。
《李》:,出自之聲,好停切,古文。——《說文解字》
“姜”是壹個會意字,意思是美麗。——《說文解字》
“陽”被稱為“木易陽”,但實際上“陽”字的右邊不是“伊”,而是“陽”。楊的傳統風格是“沐陽”,而不是“木易”。《說文解字》:楊牧野。從木頭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