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疾病的結果,死亡也是生命的必然規律,但只有少數人因為生命的自然終止而“老死”(根據比較生物學研究,人類的自然壽命約為140-160歲),絕大多數人類都是死於疾病。因病死亡的原因大致可分為三類:①重要器官(如腦、心、肝、雙腎、肺、腎上腺)發生了嚴重的、不可逆的損害。②由於長期疾病,如機體衰竭、惡病質等,代謝物質基礎極度不足,無法維持各系統的正常功能。(3)重要器官無明顯器質性損傷,如失血、窒息、休克、凍死等。
過去,人們習慣於將呼吸和心臟功能的永久停止視為死亡的標誌。但由於醫療技術的進步和心肺復蘇的普及,出現了壹些新的問題,沖擊著人們對死亡的認識。全腦功能停止、自主呼吸停止後,仍能通過人工呼吸等措施維持壹定時間的全身血液循環和除腦以外的各器官功能活動。這就是“活體,死腦”的反常現象。眾所周知,大腦是身體的統帥,是人類生存不可或缺的器官。壹旦大腦的功能永久停止,個體的生命也就結束了。這就提出了更新“死亡”概念的問題。“腦死亡”的概念逐漸被人們接受。
醫學界判斷12小時的腦幹死亡為死亡,因為完整的中樞神經系統目前無法移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