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種可能。
第壹種:如果確實存在管理混亂、無人堅守的情況,沒有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那麽這些人可能不會被追究法律後果。
第二種:如果確實存在管理混亂、無人操作的情況,並且有重大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那麽做出這些行為的人將受到相關法律的懲罰。
第三種:如果經調查沒有管理問題,搶劫物資是由隔離點的患者策劃並完成的,沒有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將受到治安處罰;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行為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上海南匯隔離點患者哄搶物資事件分析
首先,通過理性分析,我們可以看到當存在哄搶物資這種事情時,物資管理存在壹些問題。疫情突然出現在我們身邊,引起了人們的恐慌。面對生存危機,掠奪是人們的本能反應。自古以來,就有災難和對食物的掠奪。只要不發生重大傷亡等嚴重事件,我相信中國的法律在可控範圍內是有溫度的。
其次,從刑法上分析,聚眾哄搶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果情節不構成聚眾哄搶,則取決於情節是否尋釁滋事或危及公眾安全。特殊時期的特殊待遇,我認為基本上是不能定性犯罪的。
在隔離點搶劫病人的原因不外乎兩個:
首先,基礎材料短缺。環顧四周,被洗劫的東西只是壹些被子、食物和飲用水。由於疫情,許多人為了生存不得不這樣做。
二是疫情帶來的壓迫感和恐慌感。疫情已經伴隨我們三年了。從疫情開始到今天,過去發生的事情歷歷在目。疫情初期,大家爭相搶口罩。正是因為之前的經歷,每個人都害怕自己被隔離後會不顧壹切地搶物資。這是人性的本能,也是對疫情未知後果的恐懼。
看到災難下人們的心,上海同胞恰恰表現了人類對生存的渴望。我沒有理解他們的感受,但我不排除我會在未來的某壹天遇到他們。也許那時我不如他們。
從純粹的法律角度來看,在疫情防控期間,哄搶安保物資可能構成哄搶物資罪或尋釁滋事罪。不過,百姓搶的無非是壹些生活上的基本物資,數額不大,也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影響和損失。因此,不構成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