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包括軍事、法律、政治機構、政黨和團體等等。“政”主要是政權、政府、軍隊、警察、法院、監獄、政治組織和政治機構。“治理”主要是指法律、制度、政策和基於這些的行動,包括軍事、法律和行政方面。“政治”是硬件,“治理”是軟件。政治作為壹種社會現象和社會上層建築,是在階級對立和國家出現的時候出現的,並且總是與國家直接或間接相關。政治與各種權力主體的利益密切相關。各種權力主體為了獲取和維護自身利益,必然會發生不同性質和程度的沖突,這就決定了政治鬥爭總是為了某種利益而進行的基本屬性。經濟、社會、文化和意識形態利益、權力追求和某種心理滿足是各種權力主體進行政治運作的基本驅動力。
政治作為權力主體維護自身利益的壹種方式,主要表現為基於國家權力的各種主導行為和基於對國家的制約權力的各種反主導行為,如統治行為、管理行為、參與行為、鬥爭行為、領導行為、反政府行為、權威影響和權力競爭。這些行為的共同特點是都以利益為中心,具有不同程度的強制性、支配性和相互鬥爭性。
政治作為權力主體之間的關系,主要表現為上述具體行為的相互作用。比如統治與被統治、管理與參與、權威與服從、相互鬥爭的關系。這些關系基本上取決於社會和經濟關系的必然性。
自然
經濟是社會交往不斷發展的產物,是社會交往趨於規模化、標準化、程序化、清晰化、精確化和組織化的結果。社會交往的發展產生了社會管理,社會管理是“關於社會交往的規則體系”。政治是社會管理不斷發展的產物,是社會管理趨於規模化、規範化、程序化、清晰化、精準化、組織化的結果。
社會管理可以分為兩種基本類型:標準化社會管理和非標準化社會管理。其中,規範的社會管理是政治,而非規範的社會管理壹般指民間管理。
政治的本質是規範的社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