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應該從歷史的角度觀察同壹個詞的發展和變化。古文字和現代字先後出現,這是最初創造和後來創造的關系,屬於縱向方面,如“自然-燃燒”和“縣-懸掛”。通假字和通假字出現在同壹時期,而通假字是研究同壹時代漢字概況的壹個橫向方面,如“但願伯有字而官不敢雙德”(《史記·項羽本紀》),“次”和“背”,又有多久了?《門徒的興趣》(《史家滑稽傳》),“興趣”的意思是“升官。”時代”和“回來”、“興趣”和“提升”是共存的詞。
第二,古今字壹般意義相關。例如,“布帛之長,甲等”(《孟子·滕文公上》),其中“甲”是壹個未分化前的古詞。後來,代表商人含義的字使用了原始字形,代表價格含義的字是另壹個字,“甲”和“價”成為壹對古今字,即商人含義中的“甲”和價格含義中的“價”。再比如“寒暑易慶,始為矛盾”中的“反”是“歸”,這在古今字意義上也很明顯,但在通假字的壹般意義上沒有聯系。比如“跳蚤”和“早”、“次”和“回”、“樂趣”和“推廣”都沒有關系的意思。
第三,古今字有字形結構的聯系。壹種是用古文字作為音標,形成現代文字。例如,“鳥”字的意思是指鳥類,它也被用來表達“捕獲”的意思。後來,“捕獲”壹詞由“鳥”作為音標和“手”作為語義符號組成。再比如“氣”字加上語義符號“竹”構成“吉”字。大多數古今字都表現出這種結構關系。比如“昏-婚”、“要-腰”等等。另壹種是改變古詞的含義來創造新詞。例如,“說”這個詞既意味著遊說又意味著喜悅。後來,“越”字由“焉”字改為“雲”字而成。再比如“賦曲”,將義符“鄒”替換為義符“顏”,構成“賦”字。另壹個例子是“錯誤的措施”和“出乎意料的條件”。但這種結構關系的古今字遠不如前壹種,通假字也不壹定有字形結構的聯系。例如,“陽貨想見孔子,但孔子不見他,所以他屬於孔子海豚”(《論語·陽貨》),而“返回”的意思是“餵養”。又如“八月剝棗,十月收稻”(《詩經·陸風·七月》),“剝”和“撲”的例子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