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書中,前四種是直接造字法,其中象形字是六書的基礎,其次是物、意、形、音,轉註、借詞的方法與前四種造字法不同。“象形”就是根據最簡單的符號或圖像來描述壹個實際的事物,通過形狀來表達文字所代表的意義。比如“日”、“月”、“山”、“石”、“田”、“火”,都是根據事物的形狀創造出來的象形字。
現在有些象形不明顯,但有些還是能看出來的。雖然現在象形字少了,但是在漢字的演變過程中仍然占據著很高的地位,是漢字的基礎。比如“馬”是“驢、馱、趕”這幾個詞的構詞成分,從形狀就能看出它們的意思。
但象形文字畢竟有自己的局限性,不能滿足豐富的語言需求,所以才有了後來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