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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拼音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頒布的漢語拼音方案。由原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現國家語委)漢語拼音方案委員會在1955至1957文字改革期間研究制定。這種拼音方案主要用於標記普通話的發音作為漢字的音標。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1958 2月11日批準了該計劃的公告。1982成為國際標準ISO7098(中文羅馬字母拼寫)。壹些海外華人地區,如新加坡,在漢語教學中使用漢語拼音。2008年9月,中國臺灣省決定將漢語拼音翻譯政策從“通用拼音”改為“漢語拼音”,所有與漢語音譯有關的部分都將要求使用漢語拼音,並從2009年開始實施。
漢語拼音是輔助漢字發音的工具。《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法》第十八條規定:“漢語拼音方案是中國姓名、地名和中文文獻中羅馬字母拼寫的統壹標準,在漢字不便使用或不能使用的地區使用。”按照這套規範書寫的符號稱為漢語拼音。
漢語拼音也是國際公認的漢語拉丁音譯的現代標準。國際標準ISO 7098(中文羅馬字母拼寫)寫道:“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正式通過的漢語拼音方案(1958 2月11)用於拼寫中文。作家用普通話記錄漢字的發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