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通知書後,可以委托律師為自己辯護。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時,必須查明:(壹)犯罪的事實和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的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二)有無遺漏犯罪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3)是否不應追究刑事責任;(四)是否有附帶民事訴訟;(5)調查活動是否合法。審查起訴通知書是指告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移送檢察院,檢察院將對公安機關移送的案件進行審查,並依法決定是否對犯罪嫌疑人起訴、不起訴或撤銷案件的訴訟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