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指物,指之者,能見之,觀之,見之,也是上下;
二是象形,象形者,畫成物,循體而行,日月皆是也;
其三,聲與聲,聲與聲,以物之名,舉例相補,江河也;
四個字,會心,會意,友情,來看看意思?吳昕是也;
第五,轉筆記,轉筆記,建班,同意互相收,壹直考;
第六,借的幌子,借的幌子,這裏面沒有字,也是要靠聲音的。"
“六書”的概念最早出現在李周第管鮑氏。“鮑氏諫君之惡,以道養國之子,是教學之六藝。”...五言六書。”東漢鄭玄引鄭曰:“六書,象形,會意,傳註,做事①,借,和聲②”(註:①做事,即“指物”;②諧音,即“形聲字音”)。班固的《韓曙文藝誌》將六書的名稱界定為象形字、圖像、圖像意義、圖像聲音、註釋和借用。許慎《說文解字序》將六書的名稱定義為:指物、象形、形聲、識記、傳註、借記。壹般認為,《六書》中的象形、指事、會意、形聲字屬於造字法,即漢字結構的規定;轉註和借詞都屬於用詞方法。
六書反映了戰國末期至漢代及後世人們對漢字結構和使用的認識。它基本上是以篆書為基礎的,是壹種完善而徹底的規定。它可以充分解釋漢字,尤其是古文字。它對漢字的演變和發展起著重要的指導作用。“六書說”是中國文字學史上的壹大創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