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聲調是指普通話中的聲調,通常稱為四聲,即平仄(第壹聲),用“ˉ”表示,如lā;升調的第二聲用“ˊ”表示,如lá;上聲(第三聲),用“ˇ”表示,如l m: De-voiced(第四聲),以“ˋ”為代表,如;洛杉磯。
漢語中還有壹種特殊的聲調,叫輕聲,有時也叫五音,在漢語拼音中並不規範。有學者認為“第五聲”的說法不確切。雖然輕聲可以區分語義,但通常不被列為漢語“四聲”之壹,因為聲調是正常重音音節的音高形式。在音高上,輕聲只具有聲區的特征,聲調還具有曲拱的特征。
每個漢字由壹個元音和壹個聲母組成的音節組成。聲調應標在元音的上半部分,為方便起見可省略。
漢語拼音中標記聲調的位置規則如下:
如果有兩個元音(元音),並且第壹個元音(元音)是I、U或U,則聲調標記在第二個元音(元音)上。在其他情況下,聲調應標記在第壹個元音(元音)的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