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走路:~步。~參與。
2.空:~手。
3.白白:~自然。~工作是沒有用的。
4.只有;只是:家~四面墻。
5.從事學習的人:~兄弟。~工作。學習。老師~。
6.同壹派別或宗教的人:信~。教~黨。
7.人(大多是壞人):土匪~。暴力~。打賭~。叛逆~。
8.剝奪犯人自由的刑法:~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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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字是指簡化後用簡化字代替的筆畫較多的漢字。最新的規範是《通用規範漢字表》的附件之壹《規範漢字繁體字異體字表》,國務院於2013年6月5日頒布實施。本表沒有對應的繁體字,無需簡化。(《通用規範漢字表》中“行為”壹詞的序號為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