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例子:為了說明事物的情況或事件,人們在道理上不太明白,這就需要壹些既通俗易懂又有代表性的例子。例如,古代的趙州橋和盧溝橋作為代表性的例子來說明中國建造石拱橋的悠久歷史和傑出成就。
2.分類:往往很難單方面解釋事物的特征或事件。根據事物或事件在形態、性質、成因、作用等方面的異同,可以按照壹定的標準將事物或事件劃分為若幹類別,然後根據類別逐壹解釋。比如《進軍沙漠》壹文,將沙漠進攻的方式分為“遊擊戰”和“陣地戰”兩類。
3.列表數據:數字是定量解釋事物特征或原因的最準確、最科學、最有說服力的依據。比如《死海不死》這篇文章,用了大量的數字來解釋為什麽死海的浮力這麽大,非常清楚。
4.比較:為了使事物或事物易於理解,我們有時可以從人們已有的感性認識出發,對人們生活中熟悉的事物或事物進行比較,從而激發讀者的想象力,獲得深刻的印象。比如《人類語言》壹文,將鸚鵡、猩猩的“語言”與“人類語言”進行對比,得出“只有人類才有真正的語言”的結論。
5.定義:為了突出事物或事物的主要內容或問題,往往用簡潔的語言對事物進行定義。這是壹種解釋事物特征或原因,揭示事物本質或原因的方法。比如《統籌法》壹文中,開頭就給出了“統籌法”的定義:“統籌法是安排工作過程的數學方法”。這個定義既指出了“統籌法”的本質——數學,也指出了“統籌法”的應用特點——安排工作過程。這樣,統籌法就區別於其他數學方法。
6.比喻:比喻是修辭方法中的比喻。在說明文中運用類比,可以使人們不理解的事物或抽象的事物具體化、形象化、生動化。比如《中國石拱橋》,石拱橋的橋孔是彎曲的,就像壹道彩虹,讓讀者更加形象、清晰地了解石拱橋的特點。
7.畫圖表:有些事物之間的關系比較抽象復雜,僅靠文字是無法讓讀者理解的,所以需要附上示意圖或者按照比例準確地畫出圖表,比如產品設計圖、軍事行動路線圖等。有時候,需要說明的事情很多,也可以做統計表,分別填寫相關數字,讓人壹目了然。比如“總體規劃法”壹文,畫了三個箭頭,使總體規劃法更加具體可信。
8.解釋:這是解釋事物的壹種方式。定義和解釋的區別在於,定義要求完備性,即定義的對象要等於定義的外延,要從壹個方面完整地揭示概念的全部內涵;但解釋並不要求完整,只要揭示概念的部分內涵即可,解釋的對象和解釋的外延不壹定相等。“詞是能獨立使用的最小語言單位”的定義,主客體的內涵和外延是完全壹致的,是可以顛倒的。也就是說,“能獨立使用的最小語言單位是詞”。但“鈾是銀白色金屬”是壹種解讀,其內涵和外延並不相等。“鈾”的外延小於“銀白色金屬”,所以主客體不能顛倒,即不能說“銀白色金屬就是鈾”。註釋不僅可以用來解釋概念、定理、定律,還可以用來解釋事物或事物的性質、特點、作用和原因。解釋的語言雖然沒有定義那麽嚴格,但壹定要簡潔、準確、易懂。比如《死海不死》壹文中,“這大概就是‘死海’得名的原因。”用的是解釋的解釋方法。這裏的“死”指的是魚、蝦、草木的死亡。由於死亡鹽度高,生物無法生長,故稱“死海”,部分揭示了死海的特征。
9.模仿:是通過具體的描述來揭示事物的特征,有助於使被解釋的對象更加具體、生動。如《中國石拱橋》“有的石雕獅子在擁抱母子,有的在竊竊私語,有的像聽水聲,十分逼真”。這個解釋非常生動活潑。
2.如果移除壹些子流不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