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形字是造字時描繪客觀實體的形狀來表達詞義的壹種造字方法。
用象形字的方法造字,壹般是有形的、形象化的名詞。如“日、月、水、山”等等。對此的解釋是:“象形字,繪入其物,隨體,日月也。”其中“畫入其物”不是繪畫,而是創造書寫符號。所以在用象形法創造漢字時,在描述客觀事物時,只勾勒其輪廓,註重字形的簡明性和典型性。象形文字的局限性在於它不能描述抽象的事物。“象形字”和“象形字”是漢字史上的壹個重要裏程碑,奠定了指物法、識物法、形聲字法、轉註法和假借用字法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