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書法字典 - 在線佛教詞典如何解釋“權力”

在線佛教詞典如何解釋“權力”

權力,權謀和權宜之計的意思,是指為暫時需要而設置的便利;現實和真實的含義意味著它是絕對真實的,永遠不會改變。對,還要好對,方便對,方便對,假對,假對;真實的真實的真實的。兩者合稱物權、真假等。權利教育與實踐教育、權利智慧與實踐智慧、權利事業與現實事業、權利果實與現實果實、權利人與現實人、權利與現實是對稱的術語。真正的宗教,是如實訴說佛的自省之法,是終極的教導;正確教育是壹種引導人們進入真正教育的便捷教學方法,在真正的教育情況出現後應該廢除。真正的智慧,以及真正的智慧和真實的智慧,是真實理解的智慧;權力智慧,以及方便智慧,是指導他人的智慧。真正的起因是指元墩之行;正確的理由是指西藏之行,童和別。果,指三德大涅槃;正果指的是劉璋金身的實現。真人,即真實的人;有權力的人,也就是有權力的人,乃佛菩薩等。,假裝表現出人或天的樣子以便引導眾生。悟,即佛三開壹回的悟;力量,即佛教的教化分為壹乘法和三乘法。

天臺宗認為,火眼金睛提到的圓教是正教,其他經典中提到的三教都屬於正教,故稱三權壹實。如果用蓮花和中國的三個隱喻來表達這種關系,即實施權(為了蓮花)、開放權(為了蓮花)和廢除權(為了蓮花)。其中,只有火眼金睛能把正確理解為正確的理論,並展示真理。就佛陀證悟的本體論而言,力量與現實是平等的,這被稱為力量與現實的同壹體。就佛教改造眾生的作用而言,兩種宗教所提到的修行方法和覺悟程度是不同的,因此被稱為力量不同。

上傳於《法漢句子》第三卷,萬物的存在狀態可以用四句話來表達,即:壹切法都是對的,壹切法都是真實的,壹切法都是對的,壹切法都是不對的和不真實的。此外,在《法華玄易卷》的十分之七中,建立的權利不是第二個,這意味著從人類的立場來看,菩薩和地獄等九個境界是權利,而佛教境界是真理,這就是所謂的九權壹實;從自學的立場來看,雖然有‘三權壹實’之分,但權力觀並無區別。

法漢句卷三次給出十種相對物來表達物權,稱為十對物權。也就是說,(1)事物,是以眾生的真理為基礎的,可以產生心靈、意識等不同的現象。(2)理性教育,即通過整合事物用語言表達的原理(現實),以及能夠站起來解釋它的教學(正確)。(3)教學實踐,由其教學理論(現實),產生實踐之旅(正確)。(4)束縛,分為受妄想束縛的束縛(權利)和脫離妄想的超脫(現實)。(5)因果關系是菩提的利益的因(權),導致開悟的果(實)。(6)體用,指果實具有真理的本體(實在性)和真理的功能,即能顯示教育眾生的用(權)。(7)循序漸進,根據教育的作用,有循序漸進(正確)引導眾生相繼和突然(真實)使眾生立即開悟。(8)打開和關閉逐漸是戈登開發的壹種不同的教學方法(右),最後它與戈登(真實)融為壹體。(9)根據打開和關閉的差異,教學方法的好處有普通(正確)和特殊(真實)。(10)斯坦因興趣不同可分為四種類型。前三者屬於世俗之門(權力),後者屬於世俗之門(現實)。

藏、通、別、元各有十對以上所列權利,* * *有四十種權利。就要約而言,它可以概括為三種權利:自力更生,自力更生和自力更生。自力更生是自證的方法,它有權如實相告。把其他權利變成現實是教育和教導眾生的壹種方式,權力和現實是有區別的。自力更生是自我認證和文化引導的結合。【法華靜卷壹,法華軒論卷四,摩訶智觀卷三,智觀復行傳弘覺卷三四,四大教義卷十二,三藏故事卷八】(見《五時八教》1132,《會》5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