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2:up和down的造字方法是什麽?不言自明的字符
屬於“單體造字法”。與象形文字的主要區別在於,能指詞包含了繪畫中更抽象的東西。單詞“上”和“下”是畫在主題“我”上方或下方的符號
問題三:《尚字》的造字方法是什麽?象形字造字:牛、鹿、水、虎、鼎、馬、角、指法:刃、根、也、知造字:牧、臭、望、戒、嫁、容、楚、象形字造字:使、細胞、論、等等。
問題4:什麽是造字法?壹般來說,漢字的造字方法有象形字、表意字、會意字和形聲字。中國古代有“六書”構詞法,除上述四種外,還包括“篆”“借”。但嚴格來說,這兩種方法應該屬於文字的運用。六結構規的說明象形屬於“單體造字法”。用文字的線條或筆畫勾勒出所要表達的對象的形狀特征。比如“月”字看起來像月牙,“龜”字看起來像烏龜的側面形狀,“馬”字是有四條腿的馬,“魚”字是有魚頭、魚身、魚尾的遊動的魚,“h”字(草的原字)是兩條束草,“門”字是左右門的形狀。“太陽”這個詞就像壹個中間有壹點的圓,很像我們直視太陽時看到的形狀。表意文字來源於圖畫文字,但弱化了圖畫的性質,增強了象征性。是最原始的構詞法。它有很大的局限性,因為寫出來的東西是畫不出來的。指事物屬於“單體造字法”。與象形文字的主要區別在於,能指詞包含了繪畫中更抽象的東西。比如“刃”字是在“刀”的鋒利度上加壹分來標註的;“兇”字是在陷阱上加壹個十字符號;“上”和“下”是畫在主體“我”上方或下方的符號;“三”用三條橫線表示。這些文字的草圖都有比較抽象的部分。形聲同屬於“組合造字法”形聲字由形聲字(也叫“義符”)和音符(也叫“註”)兩部分組成。形側表示詞的意義或類別,音側表示詞的讀音相同或相近。如“櫻”字,其形旁有“木”表示是樹的壹種,其音旁有“嬰”表示其讀音與“嬰”字相同;“筐”旁的“竹”字表示是竹制品,聲旁的“獄”字表示其讀音與“獄”字相近;“牙”字下面是形側,畫出牙的形狀,上面的“停”是音側,表示該字讀音相近。理解屬於“組合造字法”。壹個認識字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獨立的字組成的,這些字組合在壹起,用形或義來表達該字的意思。比如把“酒”這個詞和液體“水”結合起來表達意思;“解”字的拆分意思是用刀把“牛”和“角”分開來實現的。“歌”是指鳥的聲音,所以由“口”和“鳥”組成。轉讓票據屬於“使用漢字”。不同地區因為讀音不同,地域阻隔,對同壹事物有不同的稱呼。這兩個詞用來表示同壹個事物,意思相同時,就會有相同的偏旁或成分。比如“考”“老”這兩個字,本義都是長輩;“頂”和“頂”都是頭頂的意思;“巧”和“孔”的本義都是孔。這些詞有相同的偏旁部首(或成分)和分析,在發音上也有語音關系。借用就是諧音替代。英語口語中有些詞沒有對應的詞。於是我找了壹個和它發音壹樣的同音字來表達他的意思。比如“子”本來是“鼻”的象形字,後來被借用為“子”的“子”。其實古人直到有了六書才創造了漢字。因為漢字在商代已經有了相當系統的發展,所以當時沒有關於六書的記載。劉舒是後來人對漢字進行分析和總結的系統。然而,當“六書”體系產生時,人們在創造新詞時就以此體系為依據。看來“鈸”“鈸”是形聲字,“凹”“凸”“劃”侵甘的“X”“C”是可理解的字。在甲骨文和金文中,象形文字占大多數。這是因為畫東西是最直接的造字方式。但隨著文字的發展,需要仔細劃分的東西越來越多,比如“鯉魚”、“鰣魚”、“鯧魚”、“泥鰍”,都是魚類,用象形的方法很難把它們的特點和區別仔細畫出來。於是,形聲字成了最方便的方法。只要在形狀旁邊用“魚”字,就可以說明它們的屬,然後區分這些讀音相近的字。因為形聲字創造新字的效率非常高,所以甲骨文時代只有不到壹半的字是形聲字,但是到了現代,漢字的80%都是形聲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