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點符號是用來表示句子的讀法和語氣的書面符號。
標點符號是輔助書面語的符號,是書面語的壹部分,用來表示停頓、語氣以及詞語的性質和功能。
標點符號分為兩類:點號和標號。點表示口語中不同長度的停頓,標簽表示書面語中單詞的性質或功能。(註:數學符號、貨幣符號、校勘符號、詞典符號、音標等特殊領域的特殊符號不屬於標點符號。)
點:句號(。),問號(?)、感嘆號(!)、逗號(,)、頓號(,)、分號(;)和冒號(:)。
標簽:引號(“““)、括號【()】{}】、破折號(──)、省略號(...),項目符號(...)、書名(““)、間隔(...)和連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