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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執法和不當執法的區別

不同的執法理念有不同的表現形式。

1,執法理念不同:暴力執法是“以暴制暴”,執法不當是“為人民服務”。

2.表現形式不同:暴力執法表現為行為暴力,如毆打、拖延、刑訊逼供,言語暴力,如辱罵、恐嚇、威脅等。而執法不當則表現為沒有及時做好報案記錄,違反了《刑事訴訟法》、《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