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選擇經營場所,進行租賃登記或取得房產證,並攜帶房產證、該場所的產權證復印件或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身份證等重要證件到工商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如果是許可經營項目,則需要辦理相應的許可證;
2.工商所工作人員審核後,對符合要求的及時辦理登記,並在完成營業執照後申請公章審批和刻章;
3.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4.辦理國家稅務登記並繳納相應的稅費,包括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5.辦理社保手續。繳納相應的社保基金,包括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
完成相應手續後,在管理部門通知您領取相應的營業執照和材料後即可開店。
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八條
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登記申請。申請人應當提交註冊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的名稱和住所、組成、經營範圍和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以名稱作為登記項目。